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生活 關注:1.05W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民更名需要本人去户籍地派出所辦理。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有本人書面申請、居民身份證、户口簿、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户、甚至婚姻證明等都需一一更正。 標籤: 改名字 手續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sh/pl4g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