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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登記需要什麼資料

用工登記需要什麼資料

用工登記需要的資料:勞動者《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者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證明、畢業證書;一寸免冠照片三張;用人單位與被招用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日照市就業人員登記表》、《日照市就業人員就業登記花名冊》(需打印)和《人員合同信息採集模板》(報電子版)。屬國家就業准入工種的,持勞動者本人《職業資格證書》;用人單位初次辦理用工登記的需要提供《勞動保障管理登記手冊》。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宏觀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規範勞動用工秩序,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

1、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2、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7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標籤: 用工 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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