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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職與撤職的區別是什麼

免職與撤職的區別是什麼的答案是:​撤職處分是一種行政懲戒措施,屬於行政處分的範疇;免職是法定的人事處理種類,不具有懲戒性;撤職是降低一級以上職務,並按新任職務確定相應的級別和工資檔次,而免職,一般不影響級別和工作

免職,指依法享有任免權的機關按照法律或制度規定免去公職人員所擔任的職務。需要注意的是:免職只是意味被免職人不再擔任原職務,一般不具有懲罰性,所以公職人員正常的職務調動會用到此詞;觸犯法規的公職人員往往也用到此詞,他們因為當時不適任原職所以或是職務調動或是事後再擔任原職,故免職並非一般人所認為的撤職。

常見組織處理方式

1、停職檢查或暫停執行職務

停職檢查或暫停執行職務,即在審查調查過程中,黨組織或有關任免機關、單位,認為被審查調查的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已不適宜繼續任職或妨礙組織審查調查時,可建議或作出對其採取停職檢查或暫停執行職務的措施。

2、調整崗位或調離原單位

調整崗位或調離原單位,即調整現工作崗位或調離現工作單位。對有證據證明違紀違法問題明顯、但短時期難以完全查清的被調查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或者已經查實違紀違法的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不宜在現崗位或者現工作單位繼續工作的,可以予以調整崗位或調離原單位。調整崗位或調離原單位,既可以作為審查調查工作中的臨時措施,也可以作為對查實的違紀違法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的懲戒措施。根據有關規定,因不適宜擔任現職調離崗位的,一年內不得提拔。

免職與撤職的區別是什麼

3、引咎辭職

引咎辭職,是指黨員領導幹部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等,不宜再擔任現職,本人應當引咎辭去現任領導職務。引咎辭職之後,黨組織應當根據其一貫工作表現等因素,合理安排新的工作崗位。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仍要給予黨紀處分。根據有關規定,引咎辭職的黨員領導幹部,取消當年年度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一年內不安排領導職務,兩年內不得擔任高於原任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

4、責令辭職

責令辭職,即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根據黨員領導幹部任職期間的表現,認定其已不再適合擔任現職,可以通過一定程序責令其辭去現任領導職務,或者黨員領導幹部應當引咎辭職而不提出辭職申請的,黨委(黨組)應當責令其辭職。責令辭職之後,黨組織應當根據其一貫工作表現等因素,合理安排新的工作崗位。需要追究黨紀政務責任的,仍要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根據有關規定,責令辭職的黨員領導幹部,取消當年年度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一年內不得安排領導職務,兩年內不得擔任高於原任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

免職

免職是組織處理的一種方式,不具有懲戒性。免職,指依法享有任免權的機關,按照法律或制度規定,免去公職人員所擔任的職務。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免職處理分為兩種:一種是免去現任職務,另一種是職務自行免去。政務撤職處分是一種行政懲戒措施,屬於行政處分的範疇,對於違紀情節嚴重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後果的公務員,可以給予撤職處分。

標籤: 免職 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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