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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不抵債法人要坐牢嗎

資不抵債法人要坐牢嗎的答案是:資不抵債法人一般不需要坐牢。

資不抵債法人要坐牢嗎

資不抵債法人一般不需要坐牢。但公司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為單位犯罪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負刑事責任。對於法定代表人而言,公司資本抵債時會有一定的責任和風險,但這其中並不包括刑事風險,法人不會因為公司資不抵債而面臨牢獄之災。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税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資不抵債

所謂資不抵債,是指企業的全部債務超過其資產總值,以致不足以清償對債權人所負的債務的狀況。在歷史和傳統上屬於大陸法系國家的中國,繼受了法定資本制,在新《公司法》中又潛移默化地堅持和發展了該制度。 正是由於我國公司資本制度的根是法定資本制,所以由法定資本制延伸出來的資不抵債才始終縈繞在我國公司立法者和學者的思維中,其構成法定資本制下的公司的一個破產界限是一個邏輯的必然,是一個科學的結論,是難以迴避的。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條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佔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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