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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新政是哪三個人執政的

范仲淹;富弼;韓琦。

中國北宋仁宗慶曆年間,官僚隊伍龐大,行政效率低,人民生活困苦,遼和西夏威脅着北方和西北邊疆,社會危機日益嚴重。

慶曆三年(1043年),范仲淹、富弼、韓琦同時執政,歐陽修、蔡襄、王素、餘靖同為諫官。

范仲淹向仁宗上《答手詔條陳十事疏》,提出“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長官、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減徭役、推恩信、重命令”等10項以整頓吏治為中心,意在限制宂官,提高效率,並藉以達到節省錢財的改革主張。歐陽修等人也紛紛上疏言事。仁宗採納了大部分意見,施行新政。

詔中書、樞密院同選諸路轉運使和提點刑獄;規定官員必須按時考核政績,以其政績好壞分別升降。更蔭補法,規定除長子外,其餘子孫須年滿15歲、弟侄年滿20歲才得恩蔭,而恩蔭出身必須經過一定的考試,才得補官。又規定地方官職田之數。慶曆四年(1044年),更定科舉法。另外,還頒佈減徭役、廢並縣、減役人等詔令。

由於新政觸犯了貴族官僚的利益,因而遭到他們的阻撓。

次年(1045年)初,范仲淹、韓琦、富弼、歐陽修等人相繼被排斥出朝廷,各項改革也被廢止,新政徹底失敗。這次改革雖然失敗,卻為後來的王安石變法拉開了序幕。

慶曆新政是哪三個人執政的

范仲淹(989年8月29日-1052年5月20日),字希文,漢族,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軍事家、文學家。

范仲淹幼年喪父,母親改嫁長山朱氏,遂更名朱説。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讀及第,授廣德軍司理參軍,迎母歸養,改回本名,後歷任興化縣令、祕閣校理、陳州通判、蘇州知州等職,因秉公直言屢遭貶斥。康定元年(1040年),與韓琦共同擔任陝西經略安撫招討副使,採取“屯田久守”方針,鞏固西北邊防。慶曆三年(1043年),出任參知政事,上疏《答手詔條陳十事》,提出十項改革措施。慶曆五年(1045年),新政受挫,范仲淹被貶出京,歷任邠州、鄧州、杭州、青州知州。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潁州,范仲淹扶疾上任,行至徐州,與世長辭,享年六十四歲,諡號文正,世稱范文正公。

富弼(1004—1083)宋洛陽人,字彥國。仁宗天聖八年舉茂才異等。慶曆二年為知制誥,使契丹,力拒其割地之挾索,然許增歲幣。三年,遷樞密使,與范仲淹等推行“慶曆新政”。至和二年,拜中書門下平章事,務守成,號賢相。神宗問邊事,曰“願二十年口不言兵”。次年拜相。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出判亳州,復以抵制青苗法被劾降官。以韓國公致仕。卒諡文忠。有《富鄭公詩集》。

韓琦(1008—1075年),字稚圭,自號贛叟,漢族,相州安陽(今屬河南)人。北宋政治家、名將,天聖進士。初授將作監丞,歷樞密直學士、陝西經略安撫副使、陝西四路經略安撫招討使。與范仲淹共同防禦西夏,名重一時,時稱“韓範”。嘉祐元年(1056),任樞密使;三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英宗嗣位,拜右僕射,封魏國公。神宗立,拜司空兼侍中,出知相州、大名府等地。熙寧八年卒,年六十八。諡忠獻。《宋史》有傳。著有《安陽集》五十卷。《全宋詞》錄其詞四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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