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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國級包括哪些職務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共中央紀委書記,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國家級副職,簡稱“副國級”,指的是一個公務員級別或具有同等公務員級別人員能力與作用的人所處的職位。

副國級以上,就可以稱作是“黨和國家領導人”。

副國級包括哪些職務

黨和國家領導人一般 包括: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候補書記;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中央紀委書記;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國家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全國政協主席、副主席等20種職位(黨 的 中央 軍 委 和國 家 的 中 央 軍 委 是一個機構)的領導人。我國現今符合副國級標準的職位共62個,如人大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等職務。而職位級別達到正部級標準的則有將近400個,從職位數量的差距中我們也可以知道職位的高低了。其次我們也要介紹一下不同級別所享有的不同待遇。

副國級政要退休後享受專職司機和警衞員的保護,如果患病或超過75週歲配備專業醫護人員,專用車牌可以繼續使用,保留兩輛車,每年可修養、旅遊四次,隨從人員不受限制,除此之外在外出用車、酒店住宿以及飛機座艙也有一些特權,更重要的是原本使用的公房可以自行選擇是否歸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八條 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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