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需要承擔的職責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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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需要承擔的職責具體如下:
1、每家確定的做市券種總數應當不少於6種,且最終確定的做市券種應當包括政府債券、政府類開發金融機構債券和非政府信用債券3種類型。
2、做市券種的期限應當至少包括0-1年、1-3年、3-5年、5-7年和7年以上等5個待償期類型中的4個。
3、一旦確定做市券種後,當日不能變更,且應當對所選定的做市券種進行連續雙邊報價,雙邊報價空白時間不能超過30分鐘。
4、做市券種單筆最小報價數量為面值10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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