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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的區別

街道辦事處是地方基層政府的在城鎮的派出機構,受地方政府領導和委派,從事相關行政管理工作。居委會是羣眾自治管理,民主管理形成的機構,是一種自律機構,不是行政機關。

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的區別

説明:

居委會的任務是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並且向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羣眾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街道辦事處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區劃,下轄若干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有極少數的行政村。街道辦事處是市轄區人民政府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受市轄區人民政府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領導,行使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賦予的職權。



街道辦和居委會的區別

社區和街道辦事處的區別如下:

道辦事處是區政府的派出機構,是代表區級政府在轄區內實行社會管理的基層組織,其管理手段是行政手段。

社區居委會是居民自治組織,代表居民在社區內進行社區管理,其管理手段是自我管理。

第一,社區地域範圍界定不清,社區組織管理職能不明,導致街道管理層面政社不分,工作量大增。長期以來,我們一直把街道辦事處管轄的行政區域作為社區區域,於是街道辦事處一身二任。作為城市基層政府的派出機構,街道辦事處代表政府對基層社會行使全方位的綜合行政管理職能,同時它又作為社區居民的代表行使社區自治管理職能。街道管理層面的政社合一,加上自身的管理範圍沒有用明確的制度來規範,使無權管理或越權管理現象時有發生,造成辦事處工作量大增,經常處於疲於應付的狀態。

第二,居委會職責模糊,工作方式的行政管理色彩濃厚,導致街道辦事處越位走軌。街道辦事處原本只履行一部分行政職能,但現實中卻承擔了行政、執法、經濟發展等各項任務,使它從一級基層政權派出機構演變成一個集行政管理、社區管理與服務的綜合性機構。另外街道辦事處與居委會的關係也變成事實上的領導與被領導關係,使得居委會的日常工作不得不服從於街道辦事處的安排,從而陷入了大量繁雜的具體事務之中。街道辦事處與社區居委會之間應將“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轉變為“指導”與“被指導”的關係

請問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有什麼區別和聯繫?

街道辦相當於鄉,居委會相當於村。

街道辦一般存在於市轄區或縣級市。

居委會是羣眾自治管理民主管理形成的機構.是一種自律機構,不是行政機關. 

辦事處行政一把手是主任,黨的一把手是書記,按照黨管行政的原則,書記是總的一把手. 

居委會因為不是行政部門,所以書記的作用只在支部支部內部發揮.一般工作有居委會主任主持.

舉個例子,我們區是一箇中心城區,下面有十七個街道,有的街道在市中心,面積可能就一平方公里左右,但下面也有幾萬人,有的街道比較大,有十幾個平方公里,下面也可能就幾萬人到十幾萬人。

而同樣一座城市的郊區,街道就跟普通縣市的鄉鎮沒什麼區別了,大的可能會有幾百平方公里。

這樣的街道下面有居委會這樣的自治機構是不是很正常呢?就像鄉政府下面是不是也要有村委會。

擴展資料:

街道辦事處的行政職能

街道辦事處是市轄區人民政府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受市轄區人民政府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領導,行使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賦予的職權。基本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市、區關於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訂具體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搞好轄區內居委會的工作,支持、幫助居民委員會加強思想、組織、制度建設,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三)抓好社區文化建設,開展文明街道、文明單位,文明小區建設活動,組織居民開展經常性的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四)負責街道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衞工作,加強對違法青少年的幫教轉化,保護老人、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五)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殯葬改革、殘疾人就業等工作;積極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和社區教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常住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及計劃生育工作,完成區下達的各項計劃生育指標任務。

(七)協助武裝部門做好轄區民兵訓練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負責在轄區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調解,開展法律諮詢、服務等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搞好轄區內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

(九)負責本轄區的城市管理工作,發動羣眾開展愛國衞生運動,綠化、美化、淨化城市環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環境衞生、環境保護工作。

居委會政權關係

同城市基層政權的關係居民委員會同城市基層政權的關係是:居民委員會在市轄區人民政府、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街道辦事處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市、市轄區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也可以對居民委員會有關的下屬委員會進行業務指導。

這些單位如需要居民委員會或其下屬委員會協助工作,應當經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機關同意並統一安排。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街道辦事處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居委會

居委會與街道辦有什麼區別?

街道和居委會在概念、行政關係以及管轄地域均有區別,具體如下:

1、概念不同

街道辦事處是市轄區政府的派出機關,在行政級別上相當於鄉鎮;居民委員會是基層自治組織,人員由選舉產生,是黨和政府聯繫人民羣眾的橋樑和紐帶之一。

2、行政不同

街道辦事處指導居民委員會工作,居民委員會有協助街道辦事處辦理社會公共事務的義務。

3、地域不同

街道辦管轄的地方比較大,然後分割成很多塊,每一塊就是居委會管轄的範圍。

擴展資料

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居民委員會的基本職能和任務是:

1、 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

2、 辦理本居住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3、 調解民間糾紛;

4、 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5、 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衞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項工作;

6、 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街道辦事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居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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