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維知科普網 >

教育

> 音樂教育統考科目

音樂教育統考科目

音樂類統考注重考核或檢測考生的演唱(奏)能力、識譜能力、聽覺分析能力與音樂基礎理論,選拔具備學習音樂專業嗓音條件或器樂演奏基本條件有潛能的學生。考試科目及分值:基本樂理、音樂常識、視唱、練耳、聲樂、器樂。專業總成績滿分為300分。

音樂教育統考科目

遠程教育考試科目:大學英語(C)、計算機應用基礎 ,入學考試科目:大學語文、大學英語。

成考專升本考試科目: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自考專升本考試科目:

1、必考科目: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英語(二)、鍵盤、中外音樂史、伴奏、伴奏實踐、簡明配器法、音分析與創作、中外音樂欣賞、音樂教育學。

2、加考科目:基本樂理、視唱練耳、聲樂、鋼琴、教育學(一)、心理學、樂教育本科畢業論文、免英語加考、形體舞蹈(術課)、器樂(術課)、合唱與指揮基礎、合唱與指揮基礎實踐。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jy/j1ojj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