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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大學聯考制度

新大學聯考文理不分科,採取七選三模式,語文,數學除外其他科目均有兩次考試機會,除語文、數學、外語3科外,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7科,同一科目提供學考和選考兩種試卷,學考滿分70分,考“必考題”;選考在學考“必考題”基礎上增加“加試題”(滿分30分),選考滿分100分。

浙江新大學聯考制度

(一)統一大學聯考招生。

實行統一大學聯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高中學考)相結合,考生自主確定選考科目,高校確定專業選考科目及其他選拔條件要求,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科目與分值。

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外語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

選考科目: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及專業的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等7門設有加試題的高中學考科目中,選擇3門作為大學聯考選考科目。

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佈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

語文、數學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有效。

2.考試。

依據高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準,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運用所學知識獨立思考與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語文、數學考試於每年6月進行。外語每年安排2次考試,1次在6月與語文、數學同期進行,考試對象限於當年大學聯考考生;1次在10月與選考科目同期進行。選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試,分別在4月和10月進行。外語和選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報考2次,選用其中1次成績。

3.錄取。

高校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分專業類或專業確定選考科目範圍,但至多不超過3門,並在招生2年前向社會公佈;考生選考科目只需1門在高校選考科目範圍之內,就能報考該專業(類)。高校沒有確定選考科目範圍的,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

高校可對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要求,作為錄取參考。

考生志願由“專業+學校”組成。

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平行投檔。填報志願與投檔按考生成績分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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