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維知科普網 >

金融

> 原合夥人退夥時損益分配方法

原合夥人退夥時損益分配方法

原合夥人退夥時損益分配方法有商譽法和紅利法兩種。確認全部商譽,指確認退夥行為所隱含的合夥企業全部商譽,商譽由各合夥人按損益比例分享。紅利法不確認商譽,只根據退夥行為調整合夥人夥權益。

原合夥人退夥時損益分配方法

合夥人因為某種原因不願繼續參加合夥,經其他合夥人的同意,可以退夥。退夥人的合夥權,不問其出資的種類,一般以現金抵還:退夥人對於其退夥前合夥所負的債務,與其他合夥人負相同的責任。

根據退夥金與退夥人資本賬户餘額的關係,退夥可以分為三種情況:退夥金等於退夥人資本賬餘額;退夥金大於退夥人資本賬餘額,即表示合夥企業有商譽存在,其會計處理方法分為:商譽入賬法和商譽不入賬法兩種;退夥金小於退夥人資本賬餘額,即表示退夥人給其他合夥人紅利,會計處理時,直接把退夥人資本賬户的餘額沖銷,並把它與退夥金的差額,攤入其他合夥人的資本賬户。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jr/lq8kn0.html